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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警察恐吓公民怎么办
释义
    所谓的恐吓威胁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这个行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一、恐吓威胁等行为属于什么罪
    行为人对于他人随意殴打恐吓威胁的行为,若情节严重的,一般属于寻衅滋事罪;情节轻微的,也需要受到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电话恐吓会立案吗
    人们总觉得被恐吓威胁这种事情离我们很遥远,但是往往这些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所以,我们应该时刻警惕,电话恐吓,已经严重影响了当事人的正常生活,损害了当事人的生命财产权益,完全是可以报案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首先要搞清楚三件事情:第一,威胁我的人是谁,尤其是匿名威胁,你得自己搞清楚。自己是否平日一不小心得罪谁了,基于说话口气、笔迹、威胁内容以及其他一切可以捕捉到的证据,极可能做出准确猜测。第二,对方为什么要恐吓我,搞清了谁在恐吓我,这个问题也就有思路了。第三,对方是否会真正实施恐吓中的行为。当弄清事情的因果关系后,可以进行电话录音,拿着证据,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若情况属实,行为人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会涉嫌寻衅滋事罪。
    三、澳门扫黄抓人怎么处理
    对于在澳门嫖娼被警方抓住,会要如何处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在澳门嫖娼被警方抓住的处罚如下:
    公安机关抓获嫖娼卖淫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澳门嫖娼不是违法的,我国实行的制度,澳门法律并没有规定嫖娼是违法的。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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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4: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