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主选举与选举民主有何区别? |
释义 | 民主选举是一种选举方法,而选举民主是一种权力,两者不同。民主选举是在同级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选举民主是人们通过选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行为。民主选举在激活用人机制、透明管理、发挥积极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法律分析 选举民主和民主选举是不一样的,民主选举是一种选举方法,而选举民主是一种权力。民主选举是选举的一种形式,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一种政治权利。选举主席,首长领导,省长市长书记以及乡长镇长的过程都是民主选举,体现的是代表的选举权。民主选举,指的是在同级别候选人中选择上级领导者的行为。民主选举具有自下而上和公平投票的性质。必须同时满足这两个性质,才能算是民主选举。民主选举已在激活用人机制、透明基层经营管理、发挥基层工作积极性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选举民主,指的是人们通过选举来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行为。 拓展延伸 民主选举与选举民主的本质差异是什么? 民主选举与选举民主的本质差异在于它们强调的重点不同。民主选举强调的是选举过程中的民主原则和程序,即选举应该公平、公正、透明,并且给予选民平等的机会和权利参与。它关注的是选举的民主性质和程序的合法性。而选举民主则更加注重选举结果的民主性,即选举后所产生的政府或领导层是否具备民主的性质和特征,包括是否能够代表人民的意愿、是否能够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是否能够实现政府的问责制等。因此,民主选举注重选举过程,而选举民主则关注选举结果。两者虽然有交集,但强调的重点不同,从而导致了它们在实践中的不同运用和评估标准。 结语 民主选举和选举民主有着本质上的差异。民主选举强调选举过程中的公平、公正、透明,保障选民平等参与的权利。而选举民主则更注重选举结果的民主性,包括代表人民意愿、保障公民权利和自由、实现政府问责等。两者虽有交集,但强调的重点不同,对于评估和应用也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