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侨联属于参公。 中国侨联是由全国归侨、侨眷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前身是延安侨联和全国侨联筹委会。侨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侨联是全国性的一级人民团体,是全国统战部的组成单位,各级侨联与同级工会、青年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享有同等待遇。 侨联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是侨联机关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在参照管理工作中,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及时研究和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参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要通过这项工作,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侨联性质和特点的机关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更好地发挥侨联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作用。 参公单位是指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使用事业编制,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列入参照管理范围的工作人员,要参照《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政策的规定进行管理。现实中参公单位其实有两种,一种是大家相对比较熟知的事业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的是全供事业编制,但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另外一种,是体制内人员听着也很熟悉,但实际上不太了解的行政参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的是行政编制,同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法律依据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8条: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代表归侨、侨眷的利益,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