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渭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
释义 |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按规定准备资料。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 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综上所述,渭南公积金提取流程主要可以分为四步骤,首先职工需要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再将表格和相关材料送到住房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以后由管理中心上传到管理科,然后就可以将资金转到个人银行卡。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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