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出去的公司不去注销可以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的公司不做了不注销是不可以的。公司不经营且不注销六个月后,就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此时公司只能进行清算,不能再进行营业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进行变更登记。 一、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流程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的流程如下: (1)个体工商户变更一般性经营范围需提供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增加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项目,就要到相关部门办理,证照下来后持证照原件和复印件、及营业正副本原件,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办理变更登记。 (2)司变更经营范围必须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设立后,应当在经过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由公司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如果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则应当在依法取得批准后,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3、需要去税务部门变更税务登记。 二、企业转让需要什么手续 企业转让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经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2、签订转让协议书;3、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4、变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三、公司未开业营业执照吊销恢复 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一般情况下被吊销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不可以恢复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清算,注销公司。如果认为具体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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