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保缴费怎么交 |
释义 | 社保缴费方法视以下情况而定: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申报事项包括: 1、用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及联系方式; 2、用人单位开户银行、户名及账号; 3、用人单位的缴费险种、缴费基数、费率、缴费数额; 4、职工名册及职工缴费情况; 5、在一个缴费年度内,用人单位初次申报后,其余月份可以只申报前款规定事项的变动情况。无变动的,可以不申报。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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