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送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失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一、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怎么办 发包人可以直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也可以向法院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法律明确规定,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但是,发包人对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建筑工程承包后出现事故谁负责 建筑工程承包出去后是承揽关系,承包方雇佣人员出问题,由雇主承担责任,也就是承包方承担责任。但是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