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应当包含的内容:
 (1)双方当事人和委托管理物业的基本情况;
 (2)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3)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标准及收取方法;
 (4)合同的期限、合同终止和解约的约定、合同终止时预收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结余维修费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资料等的移交方法;
 (5)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途径;
 (6)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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