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保有退休金拿吗 |
释义 | 新农保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年满60周岁,累积缴费15年以上。补缴规则:46-59周岁参保人可一次性补缴并享受政府补贴;16-45周岁参保人已满60岁,补缴不享受政府补贴。已满60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农保参保人无需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可继承个人缴纳部分养老金,分三种情况,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调整。 法律分析 一、新农保养老保险金怎么领取? 凡是年满60周岁的的参保人员都可以按月领取相应的养老金(发到你的社保卡中),数额更具当地的政策和你缴费的档次来定。注意,是要累积缴费15年以上才能领取,如果没有交够15年,可以进行补缴: 1.46—59周岁参保人,可以一次性补缴并享受政府补贴; 2.16-45周岁参保人,已经到了60岁,补缴部分不能享受政府补贴。 3.已经超过60岁,不可以补缴。但是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经满60周岁的老农保参保人,且也没有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不用缴费了,国家规定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具体数额依据当地政策规定的来。 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怎么继承? 首先明确一点,按照《民法典》和“新农保”的政策规定,农村养老金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前面也讲了养老金=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能够继承的是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养老金。 而且继承也分为3种情况: 1.参保人在60之前死亡 这种情况的话,参保人在死亡之前缴纳的所有个人部分费用可以一次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该参保人有指定受益人,由指定受益人继承。) 2.参保人处于领保期间,但不满70岁 根据“新农保”的政策,养老金领取周期是10年,因此,除去已经领取了的部分,剩余个人养老金账户部分可以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 3.参保人已经年满70周岁 继承人不能再领取参保人的养老金,因为超过了领取周期,基本上个人缴纳部分已经返还完了。 新型农村保险是国家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所做出的政策性调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保险金领取的切实利益。当事人要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调整的情况进行合法的领取养老保险金,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导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带来不利的影响。 结语 合法领取新农保养老保险金,需满60周岁且累积缴费15年以上。未交满15年可补缴,46-59周岁可享受政府补贴,16-45周岁已满60岁则不能享受。已超60岁不可补缴,但满60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者可按当地政策领取基础养老金。农村养老金可继承,但只能继承个人缴纳部分。继承情况有三种:参保人60前死亡可继承全部个人部分;领保期间未满70岁,剩余个人养老金可退还继承人;已满70岁则不能再领取。遵守相关法律和政策,合法领取保险金,避免违法行为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四十四条 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的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六十;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 经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可分配盈余转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出资,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 具体分配办法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经成员大会决议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扩大生产经营和服务的规模,发展产业化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可以依法自愿设立或者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7修订):第三章 成 员 第二十八条 成员资格终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对成员资格终止前的可分配盈余,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向其返还。 资格终止的成员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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