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违法。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三条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学校应当严格执行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改进和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学校增加国家规定之外的教育教学内容。 学校不得增加考试科目的课时或者减少非考试科目的课时,不得随意停课,不得占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学生上课,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竞赛,不得按照考试成绩公布学生的排名,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