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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注册公司
释义
    那么你将成为别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法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主要实现者,对外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
    如果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还需承担以下风险:
    1、就是责任分担和利益分配的问题。
    2、如果不能证明自己的财产独立于公司,还要以自己的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另外,公司可能会有贷款之类的融资行为,如果他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也会受牵连,会被记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以后要买房银行就不给贷款了。
    4、要注意的是:不要提供任何有关的财产用作担保,另外,要与他签署一个内部协议,大致内容就要表明他才是公司真正的股东,免除一切因为公司运营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你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开了公司,成了别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则你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切勿随便把身份证借给别人注册公司,万一遇到身份证遗失的,也要及时挂失,并且补办身份证。如发现身份证不慎丢失一不小心发现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被别人注册了公司,也要及时的举报并维权,以免以后给自己带来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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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3: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