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年旅社合法经营要罚款多少 |
释义 | 一、青年旅社合法经营要罚款多少? 1、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 释义: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是指有关组织和个人未经公安机关审查准许,在不具备法定资质的情况下就私自开办旅馆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行政法规1987年11月10日起施行)第4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 释义: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是指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对住宿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处罚及依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旅馆业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为许可证》。 3、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品 释义:不制止住宿旅客带入危险物品,是指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品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处罚及依据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4条第3款的规定,旅馆业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其颁发的《旅馆业特种行为许可证证》。 4、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 释义:明知住宿旅客是犯罪嫌疑人不报,是指旅馆业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 释义:旅馆变更登记未备案,是指经批准开业的旅馆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而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未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备案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4条第2款和第15条的规定,经批准开业的旅馆,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而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未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局备案的,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罚款。 6、放任卖淫、嫖娼活动 释义:放任卖淫、嫖娼活动,是指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第7条的规定,旅馆业、餐饮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其限期整顿、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本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下罚款。 7、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 释义:为吸毒、赌博、卖淫、嫖娼人员通风报信,是指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4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8、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 释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是指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 处罚及依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的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所、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共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拘留。 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19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处警告;单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建议有关组织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2022青旅无证经营的后果?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而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 (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 (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予以取缔。 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 三、怎么挂靠中国青年旅行社? 1、要开旅行社是很简单的,只要有足够的钱! 2、有良好的人际关系! 3、高明的社交手段!(包括你招揽客源的问题!这个是最重要的!) 4、如果是自己注册一个新的旅行社就比较麻烦,国内社放在银行的押金都要30-50万!国际社押金要150万以上! 5、挂靠就简单哈!如果有关系一分钱都不要!只要和某个旅行社老总关系好,直接用他的牌子就可以开业了!比如挂的中青旅,然后后面在取个某某假期就搞定! 6、要是没有认识或者关系好的旅行社老总,那么就要根据想挂靠的旅行社的牌子是否名气大!大的挂靠费用就大!小的就少的多哈!这个需要和对方具体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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