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拒绝不离婚怎么办 |
释义 | 若夫妻一方提出离婚,但对方不肯离婚的话,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会围绕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一判断标准审理案件,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没有破裂,有和好可能,一般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若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也可能会判决离婚。若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夫妻一方在六个月之后可再行起诉离婚,这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及夫妻感情状况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一、起诉离婚要一次判决多久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并不一定会判处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给出的事实理由及被告方的答辩事实来判断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最终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一审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又认为夫妻感情还有和好可能的,法院可能会驳回原告的诉请,此时,原告可以在案件生效6个月后再行起诉。 二、夫妻一方冷暴力可否离婚 夫妻一方冷暴力可以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但是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可以先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法院进行调解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的,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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