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2、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3、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4、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汇总性资料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长期保存,到期作废的统计资料,按照有关规定销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 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应当至少保存2年。 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统计调查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当至少保存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