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破产宣告时对破产企业未到期的债权可以提前要求赔偿。未到期债权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一般情况下,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