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配电柜应用不可燃材料制作;     2、触电危险性小的生产场所和办公室,可安装开启式的配电柜;     3、在触电危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锻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安装封闭式箱柜;     4、在有导电性粉尘或产生易燃易爆气体的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施;     5、配电柜各电气元件、仪表、开关和线路应排列整齐,安装牢固,操作方便;     6、落地安装的柜底面应高出地面5~10 mm;     7、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     8、柜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9、保护线连接可靠;柜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外露;     10、必须装设在柜外表面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可靠的屏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