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藏传佛教寺庙举办学经班须符合这些条件:(一)有举办学经班的传统和明确的办学宗旨;(二)有固定的学经场所和其他基础设施;(三)有具备资格的经师;(四)有完备的学经管理制度及合法的经费来源。2、寺庙需要举办学经班的,由寺庙管理组织提出意见,经所在地佛教协会审核同意后,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学经班经师必须持有经师资格证,并由寺庙管理组织聘任。3、寺庙学经班招收的学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年龄一般应当在18周岁以上(二)爱国爱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三)受过沙弥、沙弥尼以上戒。 法律依据 《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