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要注意发心。是为了利益如母众生的解脱,为了积累福慧二资粮早日福慧圆满更好地利益众生而做义工。二要积极工作。服从工作的分配,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干什么都要自觉自愿,高高兴兴。三要在做义工时将修行融于工作中,边干活边默默念佛或诵咒,工作即是修行。四是对出家师父要恭敬,对师兄们要和气,维护和合僧团。 法律依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三十条宗教团体、寺观教堂拟在寺观教堂内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报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审批。国务院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报告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宗教团体、寺观教堂以外的组织以及个人不得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禁止在寺观教堂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