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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小产权房贷款可以吗
释义
    一、小产权房
    所谓“小产权房”,是一种约定俗称的称呼,通常是指“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的、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居民销售的住宅”。在普通商品住宅价格高企的今天,小产权房因成本和价格较为低廉受到欢迎,但其存在却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小产权房非常普遍,如何妥善对待和处理小产权房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成为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一个难题。
    二、深圳小产权房
    深圳市官方一直对外表示,深圳不存在“小产权房”概念。因为“小产权房”通常是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而深圳经过1992年、2004年两次农村城市化改造,农村集体土地已全部转为国有,因此“小产权房”应被称为“违法建筑”。
    在深圳小产权房有三种类型:
    ①村集体组织在村集体用地上建设的统建楼;
    ②一户一栋上原村民超建和加建的楼层,也称农民房;
    ③外来开发商购买村里的原村集体用地,未经合法报建手续而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目前小产权房建设方有村委会、公司、个人名义三种。不同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也有所不同。
    三、“十三五”期间,“小产权房”或许多了一条新出路
    深圳存在大量历史遗留建筑,俗称“小产权房”。此前,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数据显示,深圳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74万栋,约4亿平方米。
    这些“小产权房”手续不完备,存在安全隐患,但在当前社会情况下,又难以拆除或者转正。此次,新政中有多条措施涉及“小产权房”,或为“小产权房”处置提供一条新出路。
    1、措施一:鼓励有条件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等存量土地集中建设人才住房,允许其在户型面积、租售价格等方面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并在土地收益等方面给予相应政策优惠。
    2、措施二:“十三五”期间,通过没收、租赁、征收历史遗留建筑等方式筹集不少于8万套人才住房。
    3、措施三:支持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依法将已建成、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住房改造为租赁型人才住房。
    4、措施四:探索政府与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作开发、共享受的人才住房建设运营模式。
    这些措施是否会得到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和原村民的支持与配合,还有待观察。
    四、深圳小产权房贷款政策
    深圳小产权房从银行贷款是不可能的。
    1、贷款买房是将房屋的产权(房产证),抵押给银行,银行才给办理贷款的。假设不能按时或者换不清房贷,银行会将房屋拍卖。
    2、小产权房没有房屋产权,不能取得房产证。
    不能当做不动产来拍卖。所以不能办理贷款。
    3、购买小产权房,不能贷款,只能全款购买,或者是民间贷款。
    4、小产权房还有不符合国家规定而被拆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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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5: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