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信息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一是敢于负责原则; 二是及时快速原则; 三是真实准确原则; 四是良性互动原则。 一、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什么证据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相关法律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则,如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1、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2、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3、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4、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二、执行异议复议基本原则有哪些? (一)权利保障原则。《异议复议规定》从三个方面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依法行使异议权提供了保障。一是确保依法应当受理的异议都能够被及时受理和审查;二是确保当事人的知情权;三是方便当事人寻求救济。 (二)分权制衡原则。《异议复议规定》从两方面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一是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二是审查事项的分离。针对程序事项的异议由执行机构自行审查;而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异议原则上应当通过诉讼程序由审判机构最终裁决。 (三)效率原则。《异议复议规定》从三方面贯彻执行程序的效率原则。一是坚持有限救济,原则上将“执行程序终结”作为异议提出的最后期限。二是实行形式审查,案外人异议审查一般根据执行标的权利外观表征来判断。三是确立书面审查作为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主要审查方式。 (四)利益平衡原则。《异议复议规定》从三个方面确保相关利益在执行程序中达到合理的优化平衡状态:一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二是申请执行人与案外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三是当事人、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受让人之间的利益平衡。 三、刑事辩护原则有什么 原则一:以事实为依据; 原则二:以法律为准绳; 原则三: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原则四: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则五:独立辩护原则; 原则六: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原则七:有理、有利、有节,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做到良性互动; 原则八: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打包票; 原则九:不得贬损其他律所、律师; 原则十:不诋毁司法机关形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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