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掉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受理。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 2、审核: (1)申领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派出所承办人调取人口信息数据库中申领人基本信息,核验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取像照片及采集指纹信息,打印申领居民身份证登记表及领取凭证交申领人签字认可; 3、审定,同审核标准; 4、告知,派出所承办人将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交申领人,告知其居民身份证领取证件时间和地点。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申领人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领取证件的,可委托亲属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领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委托书,需说明申领人不能领取证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况并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