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准迁入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分析:所需材料有以下几项:户籍簿;身份证(已婚的还需要要结婚证和随迁人员资料证件);所迁出城市或辖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局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和无上访记录证明;迁入城市所辖区派出所户籍处开具的准迁证明也就是迁入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2 19: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