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准迁证怎么办理流程 |
释义 | 1、准迁证办理前应该向落户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 2、待落户地派出所审核之后同意迁入,可以向现户口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交户口迁出申请。 3、申请提交之后,待户籍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会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 4、迁户人持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及迁户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5、申请通过后,迁入地户政科会签发对应的准迁证。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买房落户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要先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咨询,咨询房屋所在地居委会是否接受落户,居委会若是能够接受的话可以考虑买房落户。 2、买房并办理房权证,和开发商商议好购房事宜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并尽快办好房权证。 3、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带着房产证找房屋所在地居委会,让居委会把房屋编号、出具户口准许迁入证明;之后带着该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同意迁入证明。 4、向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带着办好的证明到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准许迁出证明,之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批准迁出证明;若有违纪违法等原因或居委会不同意则不能迁出。 5、编户号受理,带着上述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办理迁入手续,居委会编好户号,之后带着全部手续到房屋所在地办理迁入手续。 6、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7、户政科签发《准迁证》。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后,同意迁入,把材料档案输入系统,便落户成功。 户口准迁证式样由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统筹印制,由市、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签发。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发证机关存查;第二联交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由迁出地存查;第三联由迁入地存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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