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下列权利:1.劳动就业;2.参加社会保险;3.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4.参加民主选举和有关公共决策、社会事务管理;5.国家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