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申请人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和缴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公安派出所核准公民个人信息后将公民信息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制作证件。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申领人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应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交回临时身份证。 法律分析 以下是改写后的内容: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步骤如下: 1.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和照片:本人居民户口簿、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与居民身份证相同),缴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 公安派出所核准公民个人信息后,将公民信息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制作证件。 3.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 申领人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应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交回临时身份证。 结语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和缴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公安派出所核准公民个人信息后,将公民信息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制作证件。申领人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后,应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交回临时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