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的正本和副本的区别在于效力不同。当正本和副本上的内容有所不同不同,并且双方当事人就此产生争议时候,通常以正本内容为准。合同正本与合同副本只要有双方的签字,都能依法发生相应效力,但合同副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系发给主受件人以外的人员或有关机关须知道文书内容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