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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的离婚赔偿制度是什么?
释义
    离婚过程赔偿制度的限定内容有:
    1、是无过错方提出损害赔偿,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此权利;
    2、过错方有四种情形之一:重婚、配偶与别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只有因对方过错离婚的,才能赔偿。未离婚或者不想离婚的,不能提出或者得到过错赔偿;
    4、无过错方只能向配偶要求过错赔偿,立法原意不允许向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此类诉讼。因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是无过错方的配偶,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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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8: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