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十八周岁以上的成年人不是一定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