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死后谁是新户主 |
释义 | 一、房子户主死亡没立遗嘱房子由谁继承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子户主死亡后,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法定继承有哪些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 4、法定继承中法律关于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 5、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嘱并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没有遗嘱时房屋的户主死亡后应当进行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的配偶、父母和子女进行继承。在上述第一顺位继承人都不存在的情况下,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来继承,为方便办理建议您寻找律师进行协助。您可以在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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