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合伙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或者法院对合伙人的合伙份额进行强制执行时,其他合伙人享有的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该合伙份额的权利。 2、现行《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二条和第七十四条,分别就一般情况下和强制执行中的合伙人优先购买权问题作了规定。 一、合伙人以低价转让自己的股份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合伙人在对外转让股份之前需征得全体合伙人的同意,若其中有合伙人不同意转让,那么可以优先购买对外转让的股份。 合伙人以低价转让股份时,其他合伙人应当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协议的按协议办理,没有协议的,保证你的优先购买权等法定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有限合伙人的债务清偿规则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如何继承公司股权 在自然人死亡后,合法的继承人就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股权可以被继承,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一)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二)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三)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