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物中毒索赔多少合理 |
释义 | 食物中毒索赔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按当事人在医院治疗所需费用计算,凭证件支付; 2、劳务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因工作损失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应该按事故发生地国有工业平均收入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按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计算; 5、营养费; 6、其当事人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其具体赔偿金额是需要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食物中毒的特征: 1、发病呈暴发性,潜伏期短,来势凶猛,短时间内可能有多数人发病,发病曲线呈上升的趋势; 2、中毒者一般具有相似的临床表现,常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3、发病与食物有关,患者在近期内都食用过同样的食物,发病范围局限在食用该有毒食物的人群,停止食用该食物后很快停止,发病曲线在突然上升之后即突然呈下降趋势,无余波; 4、食物中毒者对健康人不具有传染性; 5、有的食物中毒具有明显的地区性和季节性。 综上所述,购买到发霉变质的食品,可以向商家要求十倍的赔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至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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