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债权转让合同 |
释义 |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一、债权转让书是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约定了债权转让的主体、转让金额、违约责任等情形的书面文件。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二、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是什么 公司债权转让的对内的效力: 一、债权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将作为新债权人成为权利的主体; 转让人则将脱离原合同关系,由受让人取代其地位。如果是部分权利转让,则受让人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权人。 二、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 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将随主权利的移转而发生移转,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三、转让人应保证其转让的权利有效存在且不存在权利瑕疵。 三、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1、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5、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6、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7、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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