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营业执照中禁止使用下列词语:1.具有殖民文化,有损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沙”等。2、含有封建文化的渣滓。如《鬼城》等。3、有负面政治影响者。如“黑太阳”、“大地主”等,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知名负面人物命名。4、低调、粗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或色彩。5、违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或者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6.在公众中引起不良心理反应或者误解的。7.除国务院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8.不得在他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或他人企业名称前加上后缀“新”、“优”、“大”等修饰语作为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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