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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吗?
释义
    第一次办身份证要回户籍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和因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等主项变更换领居民身份证的,需回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身份证办理需要本人带上户口本原件,二代身份证照片采集回执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进行办理,并录入指纹信息的,一般1到3个月期间可以领取到身份证。
    因为我国目前异地办理换领新居民身份证工作尚处在试点阶段,公民第一次办理居民身份证,还应当登记规定的项目和指纹信息,所以公民必须向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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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5:4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