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粘土矿开采国家政策 |
释义 | 严格执行砂石、粘土矿开采利用政策规定 砂石、粘土矿资源属国家所有,要按照统筹兼顾、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保护环境、规模开发、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将砂石、粘土矿的开采严格限制在规划区范围内,由地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农业、林业、畜牧、水利、公安、发改、经贸、交通、安监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切实管好砂石、粘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任何形式的非法开采砂石、粘土矿活动和破坏周边生态环境的行为。 一、非法淘金是什么罪 可以淘金,但是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私自开采金矿,涉嫌犯罪,涉嫌非法采矿罪。达到以下要求之一,即构成犯罪:1、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十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2、在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采矿,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或者在禁采区、禁采期内采矿,开采的矿产品价值或者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五万元至十五万元以上的。3、二年内曾因非法采矿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非法采矿行为的。4、造成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高速公路环境保护主要措施有哪些 高速公路环境保护的主要措施如下: 1、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措施。为防治噪声,施工人员生区、大型施工场地以及水泥混凝土拌和场、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碎石场的选址时,应尽可能远离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 2、空气污染的防止措施。运输道路应定时洒水。土、水泥、石灰等材料运输时禁止超载,并盖篷布,如有撒落,应派人立即清除。水泥和混凝土运输应采用密封罐车,采用敞篷车运输时,应将车上物料用篷布遮盖严密; 3、水污染的防止措施。水流引起物料流失;沥青、油料、化学物品等不堆放在民用水井及河流湖泊附近,采取措施防止雨水冲刷进入水体;稳定土、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拌和场等各种拌和场以及砂石场、轧石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并应设置隔离栅、沉淀池等临时污水汇集设施,污泳汇集后沉淀处理,不得直接排放; 4、水土流失污染的防止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二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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