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能否通过远程传真进行提交? |
释义 | 远程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有形表现形式,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时,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或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法律分析 远程合同谈协商好了,当事人一方将合同打印盖章签字发给对方,对方盖章签字再把给合同的送回来。远程合同的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拓展延伸 远程传真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提交方式? 远程传真是否符合法律要求的合同提交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提交方式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远程传真作为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提交方式是被广泛接受和认可的。虽然远程传真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些司法解释或法院判决可能对远程传真的效力提出质疑。因此,为了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在使用远程传真提交合同时,确保传真机的可靠性、传输的完整性,并保留相关的传真记录作为证据。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也可以选择其他更安全和可靠的合同提交方式,如快递、邮寄或电子邮件等。 结语 远程合同的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有形表现方式。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在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时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则视为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远程传真作为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提交方式被广泛接受,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受到质疑。为确保合同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建议确保传真机可靠性、传输完整性,并保留传真记录作为证据。根据具体情况,当事人可选择其他更安全和可靠的合同提交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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