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怎么办 |
释义 | 学校集体户口毕业后处理办法: 1、找到解决户口的单位,并且审批成功,学校把本人编入派遣计划,在毕业的时候发放派遣证,在拿到派遣证之后,拿派遣证、户口卡等为本人办理户口的单位指定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去报道,然后落户; 2、将户口保留在学校二年。只须在院系管就业的老师那里办理一个简单的手续即可,在这二年内,如果找到可以解决户口的单位,学校仍然可以将本人按应届生那样派遣,发放派遣证,按第一种情况的流程让本人去落户落档; 3、将户口转回原籍。 学校集体户口指的是教职工本人或其家属、子女没有单独立户,其户籍关系挂靠在学校,集体向公安机关申报办理的户口。按计划生育户籍管理办法,凡挂靠在学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对象均应纳入该校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之列。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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