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前利润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税前利润指在所得税上缴前的利润,是企业的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流转税后剩下的利润。税前利润涉及的所得税即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企业的税前利润通常作为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项目体现,其计算公式为:税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益)+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税前利润是企业交纳所得税以前的计税利润。第二步利改税后,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企业实现的大部分利润以所得税和调节税的形式上缴国家,剩余部分留归企业。因此,在利润分配中产生了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两个概念。按照税法规定,企业交纳所得税的计税利润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包括营业外收入)减除成本、费用、国家允许在所得税前列支的税金以及营业外支出后的余额,即企业的利润总额。 统计公式 产品税前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分摊后的销售税金及附加-分摊后的期间费用。 产品销售收入= 国内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产品销售成本是指与产品销售收入相对应的销售成本。 分摊后的销售税金及附加 = 企业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分摊比例(按照销售额进行分摊) 分摊后的期间费用= 企业期间费用合计×分摊比例(按照销售额进行分摊) 分摊比例(%)=该种产品销售额/企业生产全部产品销售额(包括该种产品)×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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