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情人的财产家人可以索回吗 |
释义 | 2002年元月,李某因病突然去世,去世前把家里的值钱物品及家具都令人搬到了马某家中。李某的姐姐和妹妹在为李某办理丧事中,发现家中的东西“跑”到了马某家中,非常生气,办完丧事后,二人便一纸诉状把马某告到了法庭,要求返还李某生前赠送给马某的财产或折成价款共计18000元。 郾城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赠于马某的财产,是李某出于自愿,其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而李某的姐姐和妹妹对李某所赠的财产无权请示返还和索要。于是判决,驳回二姐妹的诉讼请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