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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管理信托公司的方法如下:
    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4、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5、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如取得控股权,应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6、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如取得控股权,年终分配后净资产应不低于全部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合并财务报表口径);
    7、如取得控股权,权益性投资余额应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
    不得作为信托公司管理的情形:
    1、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
    2、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在公开市场上有不良投资行为记录;
    4、频繁变更股权或实际控制人;
    5、存在严重逃废到期债务行为;
    6、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或者曾经投资信托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的情形;
    综上所述,投资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金融产品的,该投资人不得为信托公司主要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第三条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
    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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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