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营业执照迁移后如何继续使用? |
释义 |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在更换营业场所后,需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和资金数额。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在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证件。 法律分析 营业执照换地方,不能继续使用。应当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拓展延伸 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是否需要重新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变更地址属于重要信息的变更,必须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更新。具体办理流程包括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相应费用等。办理完成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核实并发放新的营业执照副本。请注意,在办理期间,原营业执照仍然有效,但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正常经营。建议您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变更地址后需要重新办理手续。变更地址属于重要信息的变更,必须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更新。办理流程包括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缴纳费用等。请注意,在办理期间,原营业执照仍然有效,但应及时完成变更手续,以免影响正常经营。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保办理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办理。 营业登记的主要事项有:名称、地址、负责人、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济性质、隶属关系、资金数额。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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