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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案没有当庭宣判是怎么回事
释义
    一、离婚案没有当庭宣判是怎么回事
    1、离婚案没有当庭宣判的原因如下:
    (1)该离婚案件的相关证据不确实、充分;
    (2)该案件的案情复杂,牵涉未子女的抚养问题以及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离婚案件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案件办案流程:
    1、向法院起诉,并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
    2、法院接受当事人递交诉状后,应在诉状清单上签名;
    3、法院审查决定立案的,当即进行排期;
    4、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5、开庭审理;
    6、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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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3: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