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有 遗嘱 ,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 法定继承 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 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 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 房产继承 应先到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 一是 遗嘱继承 , 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