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庆四轮电动车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安庆四轮电动车新规定为:每日7:15至8:30和17:15至18:30,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至黄土坑西路)、菱湖南路(集贤南路至湖心中路)、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至菱湖北路)、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至龙眠山路)禁止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通行。对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责令立即驶出限行路段。对拒绝缴纳罚款的,现场扣留车辆,依法从严处理。 法律依据:《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路段对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限行管理的通告》 一、2021年6月9日起,每日7:15至8:30和17:15至18:30,市区集贤南路(菱湖南路至黄土坑西路)、菱湖南路(集贤南路至湖心中路)、湖心中路(菱湖南路至菱湖北路)、菱湖北路(黄土坑西路至龙眠山路)禁止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通行。 二、对封闭式三轮、四轮载人电动车驾驶人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责令立即驶出限行路段。对拒绝缴纳罚款的,现场扣留车辆,依法从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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