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海外上市需要的条件包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且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才有上市资格。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