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有,社会团体一般是有章程的。
 社会团体,指为一定目的由一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如宗教、科技、文化、艺术、慈善事业等社会群众团体。成立社会团体除需要一定数目的人员组成以外,还要制定章程、到有关机关登记,有的还须依法申请许可等等。
 社团章程是社会团体为了调整其内部关系,规范内部成员的行为而制定的具有明显的行为规则性质的文件或章程,是设立社团的法定必备文件,是社团内部管理和活动的根本准则。
 成立协会有什么条件
 1、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固定的住所;
 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5、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法律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社会团体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 名称、住所;
 (二) 宗旨、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
 (三) 会员资格及其权利、义务;
 (四) 民主的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
 (五) 负责人的条件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六) 资产管理和使用的原则;
 (七) 章程的修改程序;
 (八) 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九) 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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