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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有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生物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如下:
    1、购买或者引进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特殊生物因子未进行登记,或者未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
    2、个人购买或者持有列入管控清单的重要设备或者特殊生物因子;
    3、个人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或者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4、未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进入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从事下列活动,适用本法: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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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