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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的可移动物品是指什么
释义
    法律没有规定什么东西为可移动设施,倒是有规定什么叫“动产”。
    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与不动产相对。一般指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
    一、对不动产进行预告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为防止卖方一物二卖的不诚信行为,是对买方的一种保护,但为了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避免买方在申请预告登记后长期拖延不办理正式登记,损害卖方的利益。另外,法律对买方的权利也作出了限制,即“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因此,买方在申请了预告登记后应当及时申请正式登记,千万不能认为办理了预告登记就可以高枕无忧。
    二、不动产证上权利的类型有哪些
    不动产证上权利性质写的是划拨。
    不动产证上的权利类型有以下这些:
    1、集体土地所有权;
    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
    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建设用地使用权;
    6、宅基地使用权;
    7、海域使用权;
    8、地役权;
    9、抵押权;
    10、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不动产是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包括土地及其定着物等。
    三、抵押和质押有什么区别
    抵押和质押有以下3个区别:1、概念不同。抵押一般是指,债务人用一定财产作为担保的一种行为。质押通常是指,债务人将其动产或权利作为担保;2、标的物不同。抵押的标的物以不动产为主,质押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和权利;3、标的物的占有是否转移。抵押时,对标的物的占有没有转移,而质押对标的物的占有转移到了债权人手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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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7:0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