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外险出了交通事故意外是否可以报,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单方事故或自己为有责方,则可以报意外险,但是车险和意外险中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加起来不得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身故保险金则可以叠加赔付; 2、如果自己为无责方,则不可以报意外险,因为己方经济损失会由有责方承担赔偿责任。意外险可以对交通事故引起的意外身故进行赔付,交通事故造成的医疗费用已由责任方承担的,意外医疗不能进行报销。 交通事故实际上也是属于意外事故的,因此意外险可以承担保障责任。 意外伤害保险认定如下: 1、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2、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废的结果; 3、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意外保险理赔范围包括以下几种: 1、死亡给付,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额给付; 2、残疾给付,是指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疾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 3、医疗给付,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四十七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