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焊工证属于哪个部门管理 |
释义 | 焊工证属于质量监督局管理。申请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人社局进行办理即可。 焊工证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到社区或就业局在网上查找《就业失业登记证》编号、发证机构、发证时间; 2、到报社刊登报纸声明作废,公示七日; 3、携带以上资料到就业局填写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表一套,科长签字后重新打证,由本人签名领取。 焊工证的种类如下: 1、按颁发部门分类。按照不同的颁发部门分类,焊工证可分为焊工职业资格等级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特种设备焊接证和建筑焊工证。焊工职业资格等级证,简称焊工等级证,是由人社局颁发的,不需要年审,考过可领取培补贴。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简称焊工操作证,又被称之为上岗证,是焊工上岗作业的必备证书,由应急管理厅(原安监局)颁发,需要三年一复审、六年一换证。特种设备焊接证,也称压力容器焊工证,由质监局颁发,是从事压力容器焊接必须要的一个从业证书。建筑焊工证,跟焊工操作证性质差不多,只能用于建筑行业,由住建厅颁发,两年一复审、六年一换证; 2、按等级分类。焊工证可以分为五个等级:五级(初级)、四级(中级)、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等级越高,人数越少,薪资待遇越好。 【法律依据】: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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